环保税的征收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相关草案和规定。环保税的征收方式是按 污染当量或者排放量来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大气污染物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9元。
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具体适用税额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水污染物
应税水污染物的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
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1000元。
噪声
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11200元。
此外,环保税的征收还考虑了以下因素:
对于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可以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建议:
具体适用税额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企业应关注当地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合规并优化税负。
企业可以通过安装和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确保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从而降低环保税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