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或个人环保排污超标时,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在限期治理期间,企业可能被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停产整治。若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可能面临被关闭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关闭。
技术改进与升级
企业应提高生产工艺,降低污染物排放。安装或升级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其达标排放。若因增加生产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需进行变动分析或环境影响评价。
源头控制
分析生产或运行过程,找出产生超标废气的根本原因,如工艺缺陷、原材料不合格、设备老化等,并进行改进。
综合治理
对于超标排放的废气,可采用物理化学方法(如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催化转化等)和生物处理方法(如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硝化-反硝化法等)。
对于超标排放的污水,可使用聚丙烯酰胺等化学药剂进行混凝、沉淀和过滤,去除悬浮物和有害物质。
维护与管理
定期维护净化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更换耗材如催化剂、吸附剂等。
法律途径
若超标排放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居民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责任
企业应承担起环保责任,不仅应对超标排放进行整改,还应加强内部环保管理,预防未来的超标排放。
综上所述,环保排污超标的企业和个人需采取多方面的措施进行整改,包括行政处罚、技术改进、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维护管理、法律途径以及企业责任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