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厂环保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企业在项目立项后,必须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需提交给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后才能开工建设。
根据项目的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程度,分别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报告书和报告表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只需在国家专门平台填报备案即可。
办理排污许可证
企业建设项目建成后,需要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填报、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后,才能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证是有年限的,目前都是五年,五年后得换发。
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后,可进行调试,调试正常后需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企业需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并在工厂建设前及投产后进行备案。
其他相关手续
在办理环保手续时,企业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证、房产证、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等。
企业还需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环境监测和报告。
建议企业在建厂前详细了解相关环保法规,并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或专业环保机构,以确保手续齐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