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当前时间,中央环保督察共组建了 至少两个批次,共计至少15个督察组。
第三轮第二批
组建了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分别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个省(市)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第三轮第三批
组建了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对象包括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个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
建议:
具体的督察组数量和分配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关注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