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环保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
应纳税额=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
污染当量数= 污染物的排放量 ÷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适用税额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具体税额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固体废物
应纳税额= (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 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 - 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 - 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 单位税额
注意,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中,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和处置量均不计入应税范围,因为这些行为并未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噪声
应纳税额=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噪声的应纳税额根据超标分贝数确定,具体税额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示例计算
假设某砖厂在某一季度内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100吨,水污染物为50吨,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000吨,且未进行综合利用、贮存量和处置。同时,该砖厂厂界噪声超标3分贝。
大气污染物
污染当量数 = 100吨 ÷ 1000 = 0.1
适用税额为4.8元/污染当量(具体税额由当地决定)
应纳税额 = 0.1 × 4.8 = 0.48万元
水污染物
污染当量数 = 50吨 ÷ 1000 = 0.05
适用税额为5.6元/污染当量(具体税额由当地决定)
应纳税额 = 0.05 × 5.6 = 0.28万元
固体废物
应纳税额 = (1000吨 - 0吨 - 0吨 - 0吨) × 0.1万元/吨 = 10万元(注意: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和处置量均不计入应税范围)
噪声
超标分贝数为3分贝
应纳税额 = 3分贝 × 350元/分贝 = 1050元
总税额
总应纳税额 = 0.48万元 + 0.28万元 + 10万元 + 0.14万元 = 10.92万元
建议
具体适用税额和计算方法需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
建议与当地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联系,获取最准确的税额计算方法和税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