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项目立项到生产,需要办理的环保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企业在项目立项后,必须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需提交给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后才能开工建设。
根据项目的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程度,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书和报告表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登记表只需在国家专门平台填报备案。
办理排污许可证
企业建设项目建成后,需要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需经填报、审核、核发,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排污许可证有年限,一般为五年,到期后需换发。
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后,进行调试并确保正常后,需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应根据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试运行前提交。
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环保手续,如环保设施设计审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
以上是企业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办理的环保手续。建议企业提前规划,确保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手续,以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合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