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持有盛运环保(股票代码:300090)股票,并且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考虑参与索赔:
索赔条件
在2015年3月28日至2019年3月29日之间买入盛运环保股票。
在2019年3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并因此亏损。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认定该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目前已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
索赔流程
可以选择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俞强律师进行集体索赔代理。俞强律师提醒,符合上述条件的股民应尽早参与索赔,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您:
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上述索赔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建议尽早联系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或相关律师进行咨询和索赔申请。
注意索赔时效,通常需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索赔流程和结果可能因实际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