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废机油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处罚如下: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废机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经营许可证或不按许可证规定从事废机油收集、贮存、处置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构成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废机油
没有必要的临时储存场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或不按规定申报登记的,可处1万至10万元的罚款;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单位或个人的,处2万至20万元的罚款。
收购废机油
收购废机油达到三吨及以上的行为,构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涉嫌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废机油渗漏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且行为人过错明显的,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
建议
企业和个人在处理废机油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合法、规范的方式进行收集、储存和处置,以避免触犯法律并受到严厉处罚。对于废机油的处理,建议寻求专业环保机构的帮助,确保废机油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