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垃圾环保处理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
福建省已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53座,处理规模达到1.84万吨/日,市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2%。
综合处理方式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从过去单一的填埋处理逐步向焚烧、填埋、沼气利用等综合处理发展。
已建成福州市红庙岭、晋江、石狮鸿峰等6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6100吨/日,焚烧处理占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比例的31%。
计划在年底基本建成或全面动工的还有惠安、安溪、福清等1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另外还有三明、平潭等4座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这些项目建成后,垃圾焚烧处理规模将达1.5万吨/日,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将达70%以上。
垃圾分类与收集
福建省从2017年开始,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及面、扎实推进。
构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目前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31座,处理能力3.9万吨/日。
推广垃圾分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
资源化利用
厨余垃圾可以通过堆肥化处理转化为有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也可以采用厌氧消化技术,将厨余垃圾转化为沼气和有机肥料。
建立完善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回收活动,减少对原生资源的开采,降低环境污染。
废气处理
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网络,确保废气得到有效收集和运输。
引进先进的废气处理技术和设备,提高废气处理效率和能力。
建立健全的废气处理管理制度,加大对违规排放的处罚力度,提高废气处理的依从性和效果。
工业废弃物处理
强化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
对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开展分级分类整改,督促贮存量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
农林废弃物收集体系建设
加快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收集、储存、转运及沼渣沼液贮存利用等设施装备建设,规范粪肥收集还田利用。
通过这些措施,福建省在垃圾环保处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垃圾处理水平,减少了环境污染,推动了资源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