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的收费方式如下:
应税污染物及其适用税额
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9元。
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
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1000元。
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11200元。
征收管理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生产排放的污染物免税。
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保税。
计算公式
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 = (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 3.9元。
水污染物: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 = (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 2.8元。
固体废物: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适用税额 = (产生量 - 综合利用量 - 储存量和处置量) × 适用税额。
噪声:应纳税额根据超标分贝数按月或按季计算。
这些规定确保了环保税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鼓励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