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业务税的征收标准主要根据污染物种类及其浓度值来确定,具体如下:
应税大气污染物
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3.9元。
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具体税额由各地决定。
应税水污染物
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
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税额由各地决定。
固体废物
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到1000元。
噪声
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到11200元。
此外,对于提供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等劳务,以及环保设备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适用的税率为16%。
建议:
具体税额的适用需要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值,计算应纳的环保税额,并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