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排污系数具体取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参考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

0.7~0.9,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

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

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

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燃烧一吨煤的排污系数

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

燃烧一吨油的排污系数

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低压且容量小的锅炉排污系数

5%—10%。

中压和高压锅炉排污系数

不大于1%。

软化水为补给水的锅炉排污系数

不能大于5%。

锅炉排污系数

不能小于0.3%。

这些系数可以根据具体行业、地区以及排放标准进行进一步调整。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当地环保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计算和确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