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未开启怎么处罚

环保设备未开启的处罚措施如下:

责令改正: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相关组织改正。

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可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停产整治:

如果企业拒不改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产整治。

具体案例中,例如某企业因焊接工序中配套的焊接废气治理设施未开启使用,被罚款100,000元人民币,并立即被要求改正。

请根据具体情况,对照相关法规,了解可能面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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