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服的穿戴应遵循以下规定:
统一着装 :执法人员应穿生态环境制服,并保持制服整洁统一。佩戴制服帽子:
帽上需佩戴帽徽,并根据性别选择合适款式的帽子(男士为大檐帽,女士为卷檐帽)。
穿着配套服装
常服:
穿配套制式裤子,内着配套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内,扎制式腰带,系制式领带,并佩戴硬肩章、臂章、硬胸徽、硬胸号。
执勤服(春秋、冬执勤服):穿配套制式裤子,佩戴套式肩章、臂章、软胸徽、软胸号。同样需要佩戴大檐帽(女士为卷檐帽)和单皮鞋(因天气等特殊原因,须依据组织安排统一换装)。
佩戴标志
严格遵守佩戴胸号、胸徽、帽徽、肩章、臂章等标志的规定,确保胸号与行政执法证件编号一致,不同标志不得混戴。
不得佩戴、系挂与执法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保持风纪
不得歪戴檐帽,不得披衣、敞怀,非工作需要不得挽袖、卷裤腿。
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鞋子 :除特殊情况外,执法人员应当穿制式皮鞋。进入特殊执法环境应当佩戴齐全个体防护装备。
其他
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染彩发、戴首饰。
以上是环保执法服穿戴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确保在执行公务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环保执法人员的形象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