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养鸡的合作方式如下:**申请加盟开户** :- 具备养鸡条件的专业户可凭身份证到温氏集团的服务部索取申请表格,并如实填写后提交。
**合作周转金** :- 申请人经服务部实地了解和核准同意后,需到财务部办理开户手续,并交付养鸡合作周转金。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占用资金一方,需支付资金占用费,双方实行双向计算。如终止合作,养户的结余周转金将如数退回。**领取鸡苗** :- 服务部会根据养户交付周转金的时间安排领苗时间,养户在领苗前5-15天会接到领苗通知。领苗当天,养户需先到服务部办理领苗手续,领取鸡苗单、《养鸡免疫程序卡》和《领物登记簿》,然后自带运输工具及保暖、防晒雨具到指定的孵化厂领取鸡苗。**领取物料和技术服务** :- 养户凭《领物登记簿》以记账形式在相应的服务部领取饲料、药物等物料,不需要交付现金,肉鸡上市后统一结算。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占用资金一方,需支付资金占用费,双方实行双向计算。如终止合作,养户的结余周转金将如数退回。**建立合作养殖户档案** :- 养殖户与温氏集团合作后,需先到各地的温氏集团分公司服务部报名,审核合格的农户由集团统一在计算机管理系统内建立养殖户档案。养殖户会领取《养鸡户手册》,该手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各生产环节的责任及技术要求都做了明确规定。**建立养殖户账户** :- 养殖户在领鸡苗前需负责建筑鸡舍,并向集团预交3~5元/只的生产保证金。按规定的日期和地点领取鸡苗、饲料、药物等,只以记账的形式登记,不需要交付现金。集团为养殖户服务所发生的费用采用记账方式,合作养殖户存入公司的资金未使用或未使用完时,集团向养殖户支付利息。使用超过存入的生产预付金,集团则向养殖户计收利息。肉鸡育成后,运到指定时间和地点交给集团销售部。养殖户在肉鸡上市后第二天,即可到财务部结算。通过以上步骤,温氏集团与养殖户建立合作关系,共同进行肉鸡的养殖和销售,实现共赢。建议潜在的合作农户详细了解并咨询温氏集团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