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招待所需要以下手续:**项目审批与主管部门审查** :- 首先需经主管部门(如旅游局或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 准备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旅馆所属的工商所申报旅馆的名称。**消防部门审批** :- 向县、市消防部门申领“安全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书)。- 宾馆的建筑、消防设备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审批** :- 向县、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到公安机关备案,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卫生部门审批** :- 宾馆需要符合卫生部规定,持有《卫生许可证》方可正式营业。**税务登记** :- 作为纳税人,宾馆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税务登记证》。**其他相关手续** :- 如果宾馆提供餐饮服务,还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领《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环保审批、排污许可证等。总结来说,开招待所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审批和许可,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此外,还需办理税务登记证和其他可能需要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