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申报纳税期限调整** :- 2025年度各税种的具体申报纳税期限已经明确,具体如下:- 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当月15日。
- 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3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 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6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 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 11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7日。- 各单位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调整** :- 自2025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了调整。- 调整内容包括:- 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支持科技创新,降低环烯烃聚合物、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救火车和抢修车等特殊用途车辆的自动变速箱等的进口关税。- 保障和改善民生,降低环硅酸锆钠、CAR-T肿瘤疗法用的病毒载体、外科植入用镍钛合金丝等的进口关税。-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降低乙烷、部分再生铜铝原料的进口关税。- 对24个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项下、原产于34个国家或者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继续给予43个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社会保险费业务暂停** :- 2025年1月1日00:00至1月5日24:00,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暂停广东省各类缴费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这些新规旨在优化税收管理,提升申报纳税便利性,支持国内产业发展,促进国际贸易,并保障社会保险费业务的顺利进行。建议相关企业和纳税人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合规经营和享受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