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乐园不能开在以下地点:**地下和四楼及以上** :根据消防规定,儿童活动场所如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这是为了安全考虑,因为小孩在安全意识方面较弱,且儿童乐园游乐设备多为塑料材质,容易引起火灾,高楼或地下环境对逃跑和消防人员救火不利。**四层及以上** :同样基于消防安全考虑,儿童乐园不应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商场** :地下商场由于空气流通性差,且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不建议开设儿童乐园。**社区店** :虽然社区店可能租金较低,但由于小区消费能力有限,价格敏感度高,且项目吸引力不足,因此不建议在社区开设儿童乐园。**人流量少的地方** :选址在人流量少的地方,如商场内人流量不高的区域,难以吸引足够的顾客,运营难度较大。**老商场整层外包改造后租赁的铺面** :这类铺面风险较高,因为不是与整个商场物业或商业签约,中间商实力和情况难以把握,一旦出现问题,如消防改造或资金问题,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综上所述,儿童乐园的选址应尽量选择靠近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公园、超市、广场等繁华地段,并且确保楼层在三层以下,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吸引足够的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