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江西2025年的优抚标准如下:**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 一级残疾等级,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 二级残疾等级,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三级残疾等级,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 四级残疾等级,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 五级残疾等级,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 六级残疾等级,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 七级残疾等级,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 八级残疾等级,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 九级残疾等级,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 十级残疾等级,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基础上提高2;400元/人/年。**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 :- 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提高1;200元。**其他优抚对象补助标准** :- 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烈属23,130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9,86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18;680元/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约2,000元。这些标准是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制定的,具体实施细节可能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优抚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