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养殖猪场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办理营业执照
兴办小型养猪场的,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预核手续(场名预核),然后再进行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养猪项目备案手续
到当地畜牧部门办理养猪项目备案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写环评报告,然后送环保局进行委托评审,获得批文。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到当地动物检疫检验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土地流转合同
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定养殖用地的性质及其范围。
养殖项目申请
向当地政府提出养殖项目申请,获得政府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
环保手续
根据养殖规模,到县或镇环保局办理环保手续,包括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建设。
规划意见
养殖场设计好建设图纸,然后到规划局审核。
立案备案手续
到发改委办理立案备案手续。
生产经营许可证
先让村委会证明,然后到畜牧局,畜牧局审核过后,直接到工商局办理。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如适用):
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后,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然后到林业局办理。
建议:
在办理这些手续时,建议与当地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所有手续按法规要求办理,避免因手续不全而导致养殖场的合法运营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