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养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选址与水质
选择河道时,水流不宜太急,无工业及农药污染,水质要清新,无臭味和明显油膜浮沫。水源要充足,水中溶氧不得低于5毫克/升,并有6个月以上的适宜水温,水温一般在20到30摄氏度之间,水的酸碱度要求是中性或弱碱性。
养殖场应设置在河道两岸比较牢固的地方,避免雨水影响,同时选择地势平坦的河道以便于管理。水域选择应水流平稳,水位保持在两米以下,并考虑周围是否有丰富的水草植物供鱼类食用,以减少饵料成本。
设施与设备
养殖场需要设置蓄水池,蓄水池面积约为总养殖面积的十分之一。输入河水后,应对全池喷施2-5ppm的漂白粉并开启增氧泵24小时,之后关闭增氧泵,待蓄水池沉淀、挥发气体3~5天后才用于养殖。
拦截设备应选择质量好、能拦截鱼类的设备,根据养殖规模和需求选择是否设置,并定期清理,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养殖管理
鱼塘应大小合适,水质无工业污染,在放入鱼苗前用生石灰消毒处理,注意鱼苗密度不宜过大,避免争食现象。
投放饵料应根据鱼的数量和大小适量投喂,避免浪费和疾病发生。后期管理中要定期换水,注意预防病害,减少病发率。
安全防护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应上墙,悬挂安全标语和警示牌,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确保设施完好。
消防设备和救生设施不能过期或失效,证照要齐全,包括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并建立健全生产档案,记录渔药、饲料及添加剂使用情况。
环境保护
不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鱼药或高毒、高残留的鱼药,使用鱼药时要做好安全防护,防止药物中毒。不得污染渔业水域,不在养殖水域内或向江河湖泊排放有害水产种质资源及生态环境的鱼药、污水、油类等污染物质和废弃物。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河水养殖过程中的风险,保障养殖效益和生态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