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养殖狗场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项目申请与选址
养殖业主向所在街镇提出养殖项目申请。
所在地街镇政府对养殖场选址实地踏勘,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并函告区畜牧兽医局。
国土与环保审核
区国土部门根据养殖场选址情况进行审核,对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出具非基本农田证明。
养殖业主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保手续,向区国土局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
动物防疫条件
养殖场建设完成后,向区畜牧兽医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营业执照与动物防疫合格证
养狗场属于养殖行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如果养殖狗场有深加工项目,则还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手续
如果养狗场涉及销售和领养,可能需要办理犬类养殖许可证。
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与材料
办理个体工商户时,需要提交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办理工商登记时,需要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材料。
综上所述,开设养殖狗场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项目申请、选址、环保审核、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许可证。建议养殖业主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材料,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以确保养殖场的合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