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养殖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特殊养殖证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资金证明、场地合法证明、饲料来源、防疫设施、办场人身份证明、引进种源原方的驯养繁殖证原件或复印件等。
养殖人需持上述材料到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填写相关许可证表格,并由县级、市级、省级林业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
土地手续
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并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
选址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排污许可证
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通过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动物防疫审核并获得防疫条件合格证明。
养殖证
申请并获得养殖许可证。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如涉及养殖野生动物,还需申请并获得驯养繁殖许可凭证。
工商登记
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备案手续
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以上手续的办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建议养殖者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手续齐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