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仔猪养殖场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
需要签订用地协议并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选址需通过审批。
环评手续:
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排污许可证:
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以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审查合格后颁发。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然后到林业局办理。
工商登记:
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税务登记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并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
建设施工许可证:
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
土地规划许可证:
养殖用地不可占用基本保护农田,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科研单位、风景区、饮用水源地等区域,需要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养猪用地备案手续与《土地规划许可证》。
建议您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和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和申请,以确保顺利开设仔猪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