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增值税免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具体包括畜牧业产品如牛、羊等。
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牲畜、家禽饲养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养殖业,其经营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无企业所得税。
其他税收优惠
对农林牧渔业用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规模化养殖场若设有排污口,需交环保税;若不直接向环境排污,则不需要缴纳环保税。
特定条件下的企业所得税暂免
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可暂免企业所得税。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降低养殖业的税收负担,鼓励农业生产和投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企业和养殖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政策进行税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