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养殖场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免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养殖本身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如牧草、牛、羊等)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企业所得税优惠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企业,如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的重点龙头企业,可以暂免企业所得税。
其他税种免税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免征。
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在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个体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所得,暂免征税。
环保税
如果是规模化养殖场且有排污口的,需交环保税;不直接向环境排污的,不需要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例如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免税申请并获得批准。此外,税收法规和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