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确定的是,以下几种河豚是可以在淡水中养殖的:
白暨豚:
我国特有、珍稀、濒危、古老的动物,也是淡水豚类中最濒危的一种。
拉河豚:
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附录Ⅱ中。
亚河豚:
同样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附录Ⅱ中。
印河豚:
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附录Ⅰ中。
恒河豚:
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附录Ⅱ中。
建议:虽然这些河豚可以淡水养殖,但由于它们均属于濒危物种,养殖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养殖活动的可持续性和生态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