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地上养殖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具体如下:
占用林地审批
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占用申请,并获得审核同意。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占用征用林地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以及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等。
土地手续
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并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
选址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并办理环评手续。
环保手续
到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包括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工商登记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并办理《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其《机构代码证》等证照。
畜牧部门手续
凭工商部门的《核名通知书》,到县级的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进行登记备案。
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遵守法律法规
养殖项目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使用Ⅱ级及以上保护林地和天然林、公益林。
总结来说,在林地上养殖需要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办理土地、环保、工商登记等一系列手续,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