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中华鲟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驯养繁殖许可证: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农业部《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等法律法规,养殖中华鲟需要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如果养殖的中华鲟需要进行销售,还需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运输证明:
如果需要进行跨地区养殖运输,还需要办理相关的运输证明。
排污许可证:
在建设养殖场时,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此外,还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确保养殖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对于驯养繁殖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
证件齐全后,养殖户需要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建议您在办理这些证件时,先咨询当地渔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养殖中华鲟的所有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