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地养殖用地是指 用于农业养殖活动的土地,包括畜牧业和渔业等。这类土地需要适宜的环境来进行动物的饲养和水生生物的养殖。
具体来说,设施农业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这包括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两部分。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的一部分,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对于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和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此外,养殖业用地还有一些具体规定,例如:
1. 养殖用地包括畜禽养殖设施和水产养殖设施,均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 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且应纳入县级政府的年度“进出平衡”方案。
建议在申请养殖用地时,应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确保用地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