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厂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选址和土地手续
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大规模的养殖场还需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发展用地以避免后期扩建变成“违规建筑”。
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但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等永久性建筑物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注意禁养区
养殖场不能建在禁养区内,否则需要搬迁,建议选择偏远地区发展。
动物防疫证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内必须有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等国家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
环评手续
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会导致养殖场被拆除等严重后果。
营业执照
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同时还需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具体流程包括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获得批准。
建议养殖厂在办理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手续齐全并符合法规要求,以顺利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