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种养殖比例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主养鱼与配养鱼的比例
通常为主养鱼占80%,配养鱼占20%。
肥水鱼的比例
肥水鱼(如花白鲢)的比例通常为80:20。
根据养殖目标和条件调整
混养比例应根据鱼类的不同生活习性、相互关系、鱼池条件、饲肥来源、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
具体鱼种的放养比例
草鱼为主:草鱼80%,鲫鱼20%,其他品种(如青鱼、鳊鱼)不超过5%。
花鲢为主:花鲢80%,白鲢20%。
白鲢为主:白鲢80%,花鲢20%。
青鱼和草鱼并重:亩净产500千克以下为1∶1至6∶4;亩净产1000千克为2∶1。
鲢鱼鳙鱼:控制在3~5∶1。
青鱼、草鱼与鲤鱼、鲫鱼、团头鲂:1千克青鱼种可搭配2~4尾鲤鱼种,1千克草鱼可搭放6~10尾团头鲂。
放养量计算方法
预计产量法:每亩面积总放养量 = 预计每亩毛产量(千克)/预计总增重倍数。
饲料定量法:根据投饲施肥量来放养肥水鱼。
建议
根据养殖经验和资源条件:初次养殖者可以参考传统的养殖比例,如80:20的肥水鱼和吃食鱼比例。
试验和调整:在实际养殖过程中,应根据养殖效果及时调整放养比例,以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咨询专业人士:在制定具体的养殖计划时,建议咨询养鱼专家或渔业技术人员,以确保养殖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