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养殖獾子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处罚如下:
一般情况
非法饲养野生动物一般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时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仅食用鲜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涉及其他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销售狗獾子者,将受严惩。轻者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罚金;重者判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情节恶劣者,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物。
综上所述,非法养殖獾子的处罚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一般非法饲养野生动物会受到行政处罚,而情节严重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