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养殖的整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选址、审批程序、建设、疫病防控、环保要求以及粪污处理等。以下是具体的整理步骤和建议:
养殖用地选址
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尽量利用低丘缓坡、荒山荒坡、灌草丛地、滩涂等低效闲置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畜禽养殖。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集镇规划区、城镇居民区、工业区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畜禽养殖用地不再使用时,必须恢复原用途。
用地审批程序
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由业主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施农用地申请及建设方案。
经实地踏勘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农业发展规划、乡村规划及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的前提下,与村集体签订用地协议。
建设方案和用地协议经公示无异议报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完成备案后,将备案信息汇交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养殖场建设
按照环保要求,在畜禽养殖场建设开工前,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规模以下无须办理)。
建设规范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要求进行分区和相应的粪污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
疫病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疫病综合防制原则。
通过圈舍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免疫、保健、检疫、消毒等制度化与科学化,提供饲料营养平衡等综合措施,保障畜禽健康。
抓好预防注射,根据本场的疫病发生情况、周边地区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做好预防注射。
搞好环境卫生和消毒,消毒前对圈舍进行彻底清扫、用高压水冲洗,用清洁剂将所要消毒的物体表面彻底去除污物。
环保要求
养殖场必须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确保粪污和废水得到有效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配套设施建设。
粪污处理
畜禽养殖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利用,通过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改进粪污处理相关设施与设备。
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增效,实现畜牧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其他注意事项
养殖场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关键岗位责任人的遴选制度、疫病防控制度、养殖档案管理制度等。
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防疫检查,确保畜禽健康和生产安全。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养殖活动合法合规。
通过以上步骤和建议,可以有效整理西昌的养殖业,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