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养殖记录应当详细记录以下内容:
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
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具体到每日或变动记录,可以包括以下信息:
圈舍号:
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时间:
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变动情况(数量):
记录存栏数的变动,包括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
备注:
记录其他重要信息,如检疫票证号、耳标号、压死或无害化处理的情况等。
此外,还应当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包括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分,以及消毒记录,包括消毒场所、消毒药名称、用药剂量、消毒方法等。
最后,可以总结猪场的养殖技术工作总结,包括地理位置与环境、猪场概况、养殖技术经验与成果等。
通过以上记录,可以全面掌握猪场的养殖情况,为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