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养殖损失的认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保险条款的适用性
如果船东按照《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投保,水产养殖及设施的损失和费用一般是除外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养殖户希望获得此类损失的赔偿,可能需要通过其他保险渠道或法律途径来解决。
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
养殖户可能会索赔其收入损失,即“可得利益损失”或“间接损失”。这通常指的是养殖物收获出售后预期的利润收入。然而,这部分赔偿责任一般也是船舶险的除外责任,除非特别约定在协会保赔险中承保。
合理预见的认定
间接损失的认定还需要考虑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这通常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分为推定和实际具有某种知识确定两种方法。
间接损失的特征
间接损失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
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
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赔偿范围
间接损失赔偿通常限于直接影响的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的部分一般不予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间接养殖损失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保险条款、损失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当事人的知识等因素。如果养殖户希望获得赔偿,建议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法律专家,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合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