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养殖斑鸠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处罚如下:
一般情况: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涉案的斑鸠系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被告人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以及是否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从轻或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贩卖养殖斑鸠的处罚从罚金到最高十年有期徒刑不等,具体判决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
建议:
非法贩卖养殖斑鸠的行为应尽量避免,以免触犯法律。
如果确实需要进行相关活动,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非法猎捕和出售。
对于已经触犯法律的行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争取从轻或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