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养殖业用地上建房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选址与审批
选择合适的地点,尽量选择荒山、通风好、光线好的地段,避免占用基本农田。
养殖场需要大面积土地,需与持有土地的农户协商并签订用地合同,承诺给予适当补偿,并由村委盖章和公证。
养殖场建设需经过村委会讨论、三议两公开,并与租地户签订协议,填写相关审批表格,最终获得建设许可证和防疫标签证。
土地属性与规划
明确所申请的土地属性,是否为集体所有或国有土地资源。
遵循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的相关规定与标准。
申请材料需递交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农用地转建设用地
需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由乡镇政府审批,并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养殖场的附属设施如管理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
临时建筑与简易房
养殖池塘边可以建临时住房,但需符合相关规定,没有两证(土地使用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
建立简易房作为养殖场的营业场所,需按照政策和规定进行,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守当地的规划管理规定及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
政策与法规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
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但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审批流程
房屋建设申请者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并签字盖章。
将申请提交给乡镇建设办公室,乡建办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并签字。
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乡建办签字,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提交给县规划建设局审批,最终领取产权证。
总结来说,在农村养殖业用地上建房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包括选址、审批、土地属性确认、农用地转建设用地、临时建筑与简易房建设等方面。确保手续合法合规,避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