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办理农田养殖场的流程和所需手续如下:
了解政策与规划
向当地的国土部门、农业部门或乡镇政府了解所在区域的养殖规划、禁养区、限养区等相关信息,确保所选地址符合规定。一般来说,养殖场不能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域附近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养殖的区域。
初步选址
根据了解到的信息,选择合适的土地作为养殖场的建设地点。必须确保选址不占用基本农田,尽量选择劣地和荒地。
办理土地流转合同
如果所选土地不是自己的承包地,需要与土地所有者(一般是村集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土地的使用期限、用途、租金等事项。
申请设施农用地备案
向乡镇政府的相关部门提交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同时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养殖场的建设方案(包括平面图、布局图等)等材料。乡镇政府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级国土部门备案。
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
如果养殖场建设需要建设永久性建筑,如办公用房、饲料仓库等,且占用的土地属于非设施农用地范畴,那么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并缴纳相应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
咨询与申请:到当地的环保部门咨询养殖场项目的环评要求,并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提交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咨询表,并准备好养殖场的建设方案、地理位置图、周边环境情况等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环保部门。审核与勘查:环保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派人到现场进行勘查。如果符合环保要求,环保部门会出具环评批复文件;如果不符合要求,需要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通过审核。
办理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持单位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到当地动物检疫检验局办理《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
办理《排污许可证》。
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
兴办小型养殖场,个人应向养殖用地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再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个人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项目备案。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表;占用耕地的,还应写出复耕保证书。
办理经营许可证
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可能需要办理特定的经营许可证,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
以上流程和手续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过程中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