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办理养殖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向本村村委会提交土地建设养殖场的申请书。
以养殖公司名义申请,需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办理备案手续
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提交养殖场设计平面图,审批标准包括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3000米内无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1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
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先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用地审批
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包括向县国土局申请。
如果养殖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需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环保手续
前往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环评手续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排污许可证。
动物防疫条件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则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办理工商登记
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遵守法律法规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养殖场的选址应合理,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及时办理各项手续,确保养殖场的合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