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确定养殖场地址
前往当地政府的“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找到“水产畜牧”窗口。
填写申请登记表,并领取一套审批细则和2张申请表格(申请表、出售证明表)。
提交申请材料
填写完申请表后,需要先去当地居委会盖章。
将所有材料(包括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水生野生动物出售证明、出售方驯养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递交给区水产畜牧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与公示
区水产畜牧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在申请表上盖章,并递交全部材料,签字确认。
审核通过后,材料将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领取养殖证
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养殖证,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办理材料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水生野生动物出售证明。
出售方驯养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包含年审信息)。
出售方养殖户身份证复印件。
养殖场全景照片(包括楼房或养殖场门口、场内三个角度照片)。
养殖场用地证明(房产证及房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
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使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时需要)。
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如有承包关系)。
缴纳海域使用金发票复印件(如养殖类型为浅海、滩涂)。
办理路径
前往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申请并上传材料。
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
网上办理时限根据具体流程而定,一般需要5-10个工作日。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