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林蛙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具体办理地点为 户口所在地的畜牧局或林业局。
详细流程如下:
申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区)林业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需填写《辽宁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报辽宁省林业厅进行审批,由省林业厅向申请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由县(区)林业局核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申请《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办理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后,还需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该证件的办理地点也是当地林业部门。
建议:
办理这些手续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林业部门或畜牧局,了解具体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