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业主要归 农业部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
农业部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
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总结:
水产养殖业的管理主要涉及农业部和地方政府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包括制定相关政策、管理养殖活动、监督渔业资源保护等。在地方层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包括核发养殖使用证和捕捞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