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检疫应当在 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包括:
提前申报:
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对于饲养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
检疫实施: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申报后,会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官方兽医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检疫证明办理地点: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可以在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检疫站办理。建议提前打电话预约咨询,以确保顺利办理。
总结来说,办理养殖场检疫的主要步骤是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配合官方兽医进行检疫,最后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建议提前了解并咨询当地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