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禁止养殖的动物分为以下几类: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薮猫
黑足猫
沙丘猫
帕拉斯猫(兔狲)
易危品种
黑足猫被列为易危品种,不允许人类饲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
包括藏獒在内的烈性犬。
其他禁止饲养的野生动物
中华鲟
大熊猫
金丝猴
黑熊、棕熊
丹顶鹤、白鹤、黑颈鹤、红冠鹤
牛、马、猪、羊等家畜的野生近亲种
虎、豹、狮、猕猴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鳄鱼、蟒蛇、蛇、壁虎等
禁食野生动物
竹鼠、果子狸、豪猪等45种野生动物
刺猬、豚鼠、眼镜蛇等19种野生动物
其他保护动物
蜥蜴(多数种类)、变色龙(多数种类)、巨蜥、鳄鱼等属于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或省重点保护动物,禁止捕杀和买卖。
地方性的禁养动物
各地可能还有其他的禁养动物名录,如广州市有禁养犬名录。
这些动物由于保护级别、生态价值、健康风险等多方面的原因,被国内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养殖。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尝试养殖上述动物,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