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地的申请流程如下:
确定土地性质
首先需要向当地乡镇国土部门咨询土地性质,确保所选土地为非永久基本农田用地,并且不在已划定的禁养区之内。
申请养殖用地
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乡镇政府会根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
相关部门审核
畜牧部门会具体审核畜禽养殖场规模布局及畜禽种类是否符合畜牧规划要求。
乡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会依据国土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建议,就设施农业用地是否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要求,土地复垦责任是否落实等进行审核。
政府审批
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
乡镇政府会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办理备案手续
携带个人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
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书,并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遵守环保要求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证明养殖项目符合当地发展战略和环保要求,这样才能通过审批。
注意禁养区
必须遵守禁养区规定,否则可能被视为违法建筑,面临拆除的风险。
通过以上步骤,养殖者可以合法合规地申请到养殖用地,并进行相关建设。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