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鹿场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申请单位备齐材料,向所在地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报材料经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申报。
驯养繁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省林业厅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并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省林业厅批准,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银行收费窗口缴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工本费。鹿养殖基地申请人持交费凭据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领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 土地承包证书和 工商证明等。
具体文件可以咨询当地林业局,如果有政策优惠的项目,手续更容易办理。
农村养殖户可以咨询村里或镇里有没有补助。
引进种源需要提供原方的驯养繁殖证原件(复印件也可),具有畜牧技术员以上职称2人以上,畜牧师以上职称4人以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养殖人持以上材料去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表格,由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查盖章后报省林业厅办理。
以上手续和证件的办理旨在确保养殖鹿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也有助于保障鹿种的质量和养殖过程的科学性。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手续的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