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务主要归 农业部门和 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
农业部门
农业部是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垦、乡镇企业和饲料工业等产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此外,根据具体养殖类型(如家禽、牛羊等),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部门:
财政部门:负责相关惠农政策的宣讲和惠农资金的发放。
畜牧兽医部门:具体负责动物卫生监管、投入品监管、畜牧业环境保护等工作。
环保局:负责养殖场的环境相关方面管理。
工商管理:负责养殖场的营业执照管理等。
规划局或建设部门:负责养殖场的规划及用地管理。
建议养殖业务从业者向当地农业部门或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具体政策和监管要求,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