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基本构成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量刑标准

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

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

造成重度残疾以上。

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形。

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判决结果

根据具体案情,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例如,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的,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判定主要围绕是否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以及其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程度。根据危害程度的不同,法院会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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