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依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许可法
该法规定了需要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这些事项需要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
产品质量法
该法要求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产品。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该条例对加工食品和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明确了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食品安全法
该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该办法具体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该通则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程序。
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针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制定了详细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在撰写食品加工依据时,应当详细列出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说明具体依据和适用范围。此外,还可以根据具体食品生产代加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生产代加工设施和设备等内容。